依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國中小實施計畫 規定
每校每年至少辦理1場數位學習模式之公開觀議課,並繳交成果
內容須包含成果報告表(附件1)、教案(格式自訂)和備課及觀課紀錄表(參考格式如附件2、3,或 貴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之格式,並於教案和觀議課表件中敘明使用學習平台名稱、載具種類、數位工具…等)。
簡單來說,數位觀課要交的作業您可以由本公告附件下載填寫
或是您可以使用本校的紀錄表格式(但要說明使用了甚麼數位平台or工具)